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3天以来,已有21个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老赖”)471人(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实施信用惩戒的措施,所属部门、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
12月2日,石家庄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申请办理法人代表变更和监事备案,工作人员将该公司拟任监事朱某录入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时,系统预警显示:朱某因负有“偿还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的到期债务,未履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偿债义务,被法院于今年3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石家庄市工商局依法限制其办理监事备案登记业务,并向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单。
12月1日,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今后,“老赖”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12月4日,该系统记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已达1725042人。